{{ $t('FEZ002') }} 南區行政|
一、如欲更改志願學校,請於115年3月30日(星期一)下午4點前親送、Email或傳真「更改安置志願學校申請表」至南區特教資源中心;更改志願以1次為限, 逾期不予受理。
二、鑑定及安置後續重要流程提醒--
鑑定會議:3月底將由鑑輔會審查個案資料,家長約於4月中收到鑑定結果通知單確認特教身分及建議安置班型結果。
安置會議:115年5月13日,安置學校結果於當日晚間在本中心網站公告(另會郵寄結果通知單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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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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