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一、研習對象:凡對攝影有興趣之本市各級學校教師。
二、研習人數:40人。
三、研習日期時間:108年10月26日(星期六)。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月15日(星期二)截止。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五、研習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11291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六、注意事項: (一)本課程請自行攜帶可上網的智慧型手機以利課程進行。 (二)依照報名順序優先錄取(學校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作業),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得提前截止報名,並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中登錄之網站郵件信箱通知錄取。 (三)為尊重講座及研習同儕,參與研習請務必準時,以免影響課程進行。遲到或早退超過20分鐘以上者須請假1小 時。另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不接受「現場報名」,以免影響講義、餐食等行政作業,敬請配合。 (四)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應於研習前3日告悉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並依程序辦理取消研習,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出席者,應於3天內提出具體事由填具請假單(可在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最新公告查詢使用),回覆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方完成請假程序,逾期仍以無故缺席登記。 (五)本課程全程參與者核發6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之五分之一(1小時)者,不給予研習時數。研習結束後,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至研習員所屬學校,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 (六)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設有專車至中心研習,如需搭乘請於網路報名時依需求登錄,登記達15人即予派車,相關專車發車資訊,請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insc.tp.edu.tw/)、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網站(http://www.tiec.gov.taipei /)最新消息查閱,或電洽輔導組:02-2861-6942轉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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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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