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本局115年8月19日北市教體字第1153092774號函辦理。
二、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近期國內COVID—19疫情呈上升趨勢,預估流行期將持續至9月底或10月初,開學後仍處疫情流行期,爰請於開學前完成各項防疫整備,以降低校園群聚感染及疫情擴散風險。
三、請校(園)落實下列傳染病防治措施:
(一)加強衛教宣導及健康自主管理:加強COVID—19、流感、腸病毒、病毒性腸胃炎及水痘等校園常見傳染病衛教宣導,提醒教職員工生及家長落實個人衛生及健康自主管理,勤洗手、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如有發燒、咳嗽、流鼻水、嘔吐、腹瀉或其他身體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
(二)加強COVID—19防治措施:因應近期COVID—19疫情升溫及開學後仍處流行期,請學校提醒教職員工生適時佩戴口罩,特別是出現呼吸道症狀或於人潮密集、通風不良場所時,並加強手部及呼吸道衛生;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避免到校,以降低校園傳播風險。另請宣導符合公費新冠疫苗接種資格者,可依疾管署最新接種政策接種疫苗,尤其具重症高風險因子者應儘速接種。
(三)落實學生健康監測及個案管理:請持續觀察學生健康狀況,對於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嘔吐、腹瀉、皮疹或其他疑似傳染病症狀之個案,應依相關防治規定進行健康監測、適當安置及個案管理,並視需要提供口罩及相關協助;如發現疑似群聚事件,應依規定辦理通報,並配合地方衛生機關採取相關防疫措施。
四、另針對旨揭各類傳染病之校園防疫,本局現行請假及停課規定如下:
(一)流感:請感染流感者佩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補充水分及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並建議在家休息5日;如5
日內實有到校之需求,須退燒至少滿24小時才能返回上課,並配合佩戴口罩直至相關症狀(咳嗽、肌肉酸痛、流鼻水、喉嚨痛)解除滿24小時為止。
(二)水痘:為防範學生交互傳染擴大流行,應要求學生於皮疹一出現後至少應停止上學7天(含假日),或至所有病灶完全結痂變乾為止。
(三)腸病毒:經診斷為腸病毒(含醫師確診及疑似),應請學生請假至少7天(含假日),以降低疾病傳播機會。相關停課規定請依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保服務機構與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腸病毒通報及停課作業規定辦理。
(四)諾羅及病毒性腸胃炎:諾羅病毒為病毒性腸胃炎常見致病原,具高傳染性,確診為諾羅病毒感染之教職員工生及餐飲從業人員,應停止上班、上課,待症狀解除48小時後才可恢復上班上課,餐飲從業人員(廚工)應停止處理食物。病毒性腸胃炎亦建議在家休息至症狀解除後恢復上班上課。
五、請持續依衛生主管機關最新防疫資訊,適時調整校內防疫措施;相關傳染病防治及COVID—19最新資訊,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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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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