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日前新竹縣發生某幼兒園(含托嬰中心)因園內設置「生態池」(滯洪池)造景,水深約20至25公分,一歲半幼童疑似爬靠池邊後落入水中溺斃事件。
二、為避免憾事發生,提醒各園應維護園內場域之安全,並確實掌握幼童動向,隨時清點幼童人數,以避免有幼童落單之情事。並請即刻檢視園內所有各水域(含天然與人造)或可能落水風險之設備,並進行評估,如:生態池、造景水池、滯洪池、噴水設備、魚池、水溝等,即便水深不深亦須審慎防護與標示。
三、另請定期或於教學活動前,確認「活動區/非活動危險區」的劃分是否明確,建議設置物理隔離、監視/監控設備或視線通暢等機制,以避免幼兒得以自由靠近危險區域;確認「圍欄/護欄」之高度、間距、缺口、可攀爬性是否符合幼兒活動安全求,避免幼童墜落。
四、為強化教職員與幼兒安全意識,應定期進行「緊急事故模擬演練」(如落水、走失、受傷等),提升人員應變能力與流程熟悉度,各教保人員應定期參加相關研習;在日常教保活動課程規劃時,應將水域安全納入重點宣導項目,與幼兒共同建立活動的常規,如:告知幼兒「這裡不能戲水、不能靠近水邊、活動時不推擠」等。
五、本局嚴正提醒,在戶外活動、移動、遊戲時,各園應確保教保服務人員人力充足,且能做到人數核對與動態監控,避免憾事發生。
六、檢附幼兒園水域安全教育教材連結供參(https://www.safe.org.tw/news-detail/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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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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