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受文者: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主旨:教育部取消「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之校園生活問卷調查,嗣後學校校園霸凌之防制作為,請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相關規定辦理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9月11日臺教學(五)字第1132804001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自113學年度起取消辦理校園生活問卷施測調查,請各校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下稱本準則)第7條規定,研擬及推動學校校園霸凌防制計畫,並依本準則第8條規定原則、機制及措施,積極推動校園霸凌防制工作。
三、為強化校園霸凌防制宣導,教育部製作Call Me卡(如附件),請各校結合113學年度友善校園週及相關活動推廣運用。
四、本市反霸凌事件,可透過臺北市陳情系統1999或反霸凌專線(電話27256444或1999轉6444)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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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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