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24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政字第110308958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疏失態樣表1份
主旨:
請貴校加強宣導政府採購標辦及文書管理相關規定,請查照。
說明:
本局辦理所屬公立學校106年度至109年度採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預算辦理政府採購案件專案稽核,發現部分學校未妥善遵循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規,爰建議策進作為如下,並摘整疏失態樣如附表供參:
一、稽核結果發現有「評選案之價格分析佔總分比例未達規定」及「驗收程序無主計人員實地辦理監驗作業」等疏失,建議各校應向承辦採購人員加強宣導政府採購相關規範,並鼓勵修習「政府採購法採購專業人員訓練班」等課程。
二、稽核結果發現有採購文件誤植資訊、收文作業未即時辦理登錄文號及未依規定保存未得標廠商文件等疏失,建議加強宣導本府文書處理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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