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臺北市109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專業增能研習計畫」,研習場次之選擇以課務較少為優先,未曾參與此基礎增能課程教師請務必報名參加,並予以公假課務排代,詳情請參閱附件 。另說明如下:
一、研習時間:110年3月5日至110年5月28日。
二、研習地點:臺北市立啟聰學校二樓活動中心。
三、研習對象:臺北市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及國小之「特殊教育班(身心障礙組)」正式暨代理教師,皆須完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 及「素養導向之教學與實務」之基礎增能課程,未曾參與者務必報名參加。
四、欲報名之教師請於110年3月3日(三)前,逕至「臺北市教師在職進修網」完成線上報名。
五、研習場地限制,無法提供停車,敬請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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