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鼓勵師生參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針對本市通過中央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之各級學校在學學生及所轄公私立國中小編制內正式教師,於109年6月16日北市教國字第10930529192號函修訂「臺北市109年度獎勵教師及學生參加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計畫」,今(109)年獎勵申請期限為 11月30日,歡迎大家依限踴躍申請,詳情請參閱附件。
{{ $t('FEZ012') }}
{{ $t('FEZ003') }}2020-10-21
{{ $t('FEZ014') }}2020-11-20|
{{ $t('FEZ004') }}2021-02-25|
{{ $t('FEZ005')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