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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資訊相關(教務)

電腦遠端連線帳號管制申請書及注意事項

{{ $t('FEZ002') }} 設備資訊組|

  • 申請電腦遠端連線注意事項(每學年初提出申請)
  1. 本單僅提供單位主管組長申請使用。
  2. 請於每年八月底前提出申請資安防護組初審,經本校資訊安全推行小組審核通過後開放使用。
  3. 每次申請使用期限最長至該學年結束,如需延長請於新學年度重新提出申請。
  4. 伺服器主機一律禁止申請遠端連線服務。
  5. 本表申請僅供具有外部IP之單一主機使用,若需變更請重提申請。
  6. 遠端連線禁止分享他人使用如經查證立即停止遠端作業權限、並永久禁止申請。
  7. 遠端連線開通後,對於本校網路資訊安全具有風險及威脅性。請申請人善盡管理人責任,爾後如發生個資洩漏事件,若無法釐清帳號使用人,相關法律責任請申請人自行負責。
  8. 使用各項連線軟體請遵守臺北市政府電腦及網路使用規範,並於使用完畢後立即退出連線
  9. 申請完畢請將本單送回設備暨資訊組辦理開通作業。

 

 

  • 申請電腦遠端連線注意事項
    (防疫期間、停補課、緊急通報事件及分散辦公)
  1. 因應防疫期間特殊情況提出申請者,經資通安全長審核通過後,每次最高得使用15,超過請再次提出申請。
  2. 伺服器主機一律禁止申請遠端連線服務。
  3. 本表申請僅供具有外部IP之單一主機使用,若需變更請重提申請。
  4. 遠端連線禁止分享他人使用如經查證立即停止遠端作業權限、並永久禁止申請。
  5. 遠端連線開通後,對於本校網路資訊安全具有風險及威脅性。請申請人善盡管理人責任,爾後如發生個資洩漏事件,若無法釐清帳號使用人,相關法律責任請申請人自行負責。
  6. 使用各項連線軟體請遵守臺北市政府電腦及網路使用規範,並於使用完畢後立即退出連線
  7. 如遇緊急通報事件,有使用需求時,得由單位主管代為申請資安防護組初審、並經資通安全長核准後使用;使用者仍應遵守相關資通規範與責任。
  8. 申請完畢請將本單送回設備暨資訊組辦理開通作業。


{{ $t('FEZ003') }} 2020-05-11

{{ $t('FEZ005') }} 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