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及該會109年8月27日原民教字第1090051135號函辦理。
二、重申原住民族委員會以109年6月19日原民教字第10900345602號令修正之「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略以,家戶年所得計列範圍為申請學生之父母,先予敘明。
三、本案助學金網路申請平臺網址(http://apc.ntcu.edu.tw),供學生與家長教師上網查詢,掌握進度消息及確保個人權益;至申請操作說明暨相關表件均置於網站首頁/資料下載區,請逕自瀏覽下載。
四、請確實於109年9月30日前完成網路申請填報作業,並彙整所屬學生下列表件,依限送至本市中心承辦學校南港區東新國民小學:
(一)申請表:毋須檢附全戶所得資料,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函請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複核申請案件家戶所得。
(二)戶籍證件影本:檢具申請人、父親及母親(監護人)之戶籍證明文件。倘非設籍同戶,則須附上三份戶籍證明文件。
(三)特殊狀況證明書:無則免附。
(四)申請人名冊:網站登入後,點選「申請文件管理」,再點選左方「列印」-「列印或匯出申請人名冊」,即可下載列印。
(五)家戶成員名冊:路徑同上,點選「列印或匯出家戶成員名冊」,即可下載列印。
五、倘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洽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李敏葶組長,聯絡電話02-27837577轉分機47,傳真02-27884415,電子信箱tpiercenter@gmail.com。
{{ $t('FEZ003')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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