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復健組
{{ $t('FEZ002') }}教務處|
中山醫學大學辦理「109年帕拉運動醫學研 習會」簡章1份,敬請協助宣傳並轉知所屬踴躍參與。
一、 目的: (一) 推廣帕拉運動,鼓勵身心障礙者參與運動。 (二) 提升身心障礙運動員對帕拉運動醫學知識及自我照護能力。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帕拉林匹克運動分級中心
四、 協辦單位:臺灣復健醫學會、國立台灣體育運動大學競技運動學院
五、 研習時間:109 年 08 月 29 日(六)~109 年 08 月 30 日(日)
六、 研習地點:國立台灣體育運動大學競技運動學院 35 階梯教室
七、 研習對象:身心障礙運動員、教練、復健科醫師、物理治療師、 職能治療師及其他對課程有興趣之人士
八、 活動說明: (一) 教育部體育署近年來積極推動身心障礙運動,鼓勵身心障礙者藉由運動提升健康與生活品質,期望更多優秀運動人才加入運動行列參 與競技性比賽。 (二) 藉由專業課程解說讓身心障礙者及相關專業人士增進對帕拉運動的了解,建立正確的身心障礙運動觀念,提升選手運動知識及自我照 護能力。
九、 報名方式:
(一) 名額:60 名。(即日起接受報名,截止報日期為 109 年 08 月 22 日)
https://www.accupass.com/event/2007200832191964092917
(二) 費用:1,200 元 (註:08 月 15 日前報名享有早鳥優惠價:800 元)
(三) 本課程僅接受網路線上報名,不接受其它報名方式。 (四) 錄取名單將於 109 年 08 月 25 日公告於分級中心網站。《http://www.taiwanpscc.org/》
十、 核發證書:
本研習會全程參與者將核發研習證書。
十一、 課程須知: (一)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課程全程禁止拍照、錄影、錄音。 (二) 為尊重授課教師及上課學員,逾時超過十五分鐘則不得入內上課。
(三) 未全程參與研習課程者,將不核發研習證明。 (四) 為響應環保,皆不提供紙杯與餐具,請自備杯子及隨身筷。 (五) 學員交通及住宿等均需自理,本中心僅提供餐點及保險。 (六) 為配合場地之規定,研習課程中禁止飲食。 (七) 若遇天氣或其他特殊狀況需取消或延期,則依政府公告停班停課之 標準執行。 (八) 活動將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額度如下,若有其他投保需求(如個 人人身保險),建請自行辦理。 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 300 萬元。 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 1,500 萬元。 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 200 萬元。 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 3,400 萬元。
十二、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帕拉林匹克運動分級中心 電話:04-2262-1652 分機 70518 Email:taiwanpscc@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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